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,省沈抚新区管委会,有关单位:
按照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《关于组建全国工业互联网企业库的通知》(工信管函〔2020〕523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建立工业互联网企业库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请各市认真梳理本地区工业互联网企业,企业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装备、石化、冶金、建材、轻工、纺织、医药、电子等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,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从事工业互联网业务的企业,工业互联网网络解决方案提供商、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、工业互联网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等。
2、请各市统一汇总企业填报的“工业互联网企业名录”(详见附件),于4月15日前将企业名录报送至省工信厅(电子邮箱:jxwxxh@163.com)。请大连市在报送工信部时抄送省工信厅。
附件:工业互联网企业名录
联系人:张鲁,联系电话:024-86913469
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