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半年,宿迁市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、规模工业增加值、工业开票销售、工业用电量分别增长45.6%、26.8%、43.3%、31.9%,两年平均分别增长23.6%、14.3%、21.8%、15.4%。
与全省水平比,指标增速保持领先。规模工业总产值、规模工业增加值、工业开票销售等3项指标增幅始终位居全省首位(规模工业增加值、工业开票销售增幅分别高于全省5.3、13.2个百分点);工业用电量增幅保持全省前列,由一季度的全省第四上升至全省第二(工业用电量增幅高于全省10.7个百分点,低于排名第一的淮安市8.1个百分点)。
与周边各市比,指标总量持续赶超。宿迁市工业开票销售总量(1932亿元)分别超过淮安456.8亿元、连云港19.6亿元,工业用电量总量(82.4亿千瓦时)分别超过淮安12.4亿千万时、连云港19.8亿千瓦时。
与年度目标比,完成进度好于预期。规模工业增加值、工业开票销售增幅均好于年初预期,分别超过年度目标13.8、23.3个百分点,达到“双过半”要求。